Xocat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搜索
熱搜: 活動 交友 視訊
查看: 1448|回復: 1

行蘊中的相應行法

[複製鏈接]

2萬

主題

2萬

帖子

1196萬

積分

超級版主

↖(^ω^)↗ 過客

Rank: 8Rank: 8

積分
11966868

活躍會員熱心會員推廣達人宣傳達人突出貢獻優秀版主榮譽管理論壇元老

發表於 2021-6-14 01:06:1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行蘊中的相應行法
【1】心相應行法
在色、受、想、行、識五蘊中,列於第四位的是行蘊。《大乘廣五蘊論》曰:
「云何行蘊,謂除受想,諸餘心法,及心不相應行。云何餘心法,謂與心相應諸行,觸、作意、思,欲、勝解、念、三摩地、慧,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捨、不害,貪、瞋、慢、無明、見、疑,無慚、無愧,昏沈、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惡作、睡眠、尋、伺。是諸心法,五是遍行,五是別境,十一是善,六是煩惱,餘是隨煩惱,四是不決定。」
行蘊中的「行」字,有遷流、變化、造作的意思。此中特別突顯「造作」的意義,係指在思想上決定和支配人的行為的各種因素,此中包括著籌劃、決斷、意志等心理趨向。
《阿毗達磨俱舍論》曰:「行名造作」。造作就是行為,人的行為有身、語、意三方面,稱為身行、語行、意行。身的動作曰身行,語的表達曰語行,心的緣境曰意行。此三行中,實以意行為主導。意行、事實上是與意識相應的思心所的作用,《俱舍論》卷四曰:「思謂能令心有造作」,《瑜伽師地論》三曰:「思作何業?謂發行尋伺身語意等業」。
《阿毗達磨集論》一亦謂:「何等謂思?謂於心造作業為體,於善不善無記品中,役心為業。」
思有三個過程,曰審慮思、決定思、動發勝思。到了動發勝思的階段,則善惡之念已經形成,將付之於行動,而不可遏止了。
至於行蘊的「蘊」,蘊者積聚義,所以「行蘊」不是單一的法體,而是許多法的積聚。此中包括著「心相應行」、和「心不相應行」兩大類。相應行就是五十一位心所有法中,減去受心所和想心所後的四十九位;不相應行,就是二十四位不相應行法。在百法中,五蘊所攝的有為法九十四法,其中有七十三法為行蘊所攝。行蘊中所攝的七十三法,四十九法是相應行法,二十四法是不相應行。於此先述相應行法。
心相應行,就是心所有法,簡稱心所。心所與心王間的關係,具下列三義:
一、恒依心起:心王生起時,心所同時俱起,心王若無時,心所亦不生,它是依於心王勢力方得生起。
二、與心相應:心所依心王生起,復與心王協合如一,名為相應。相應復有五義:
(1)所依同:心王與心所同依於一根,方得相應。如眼識心所,與眼識心王同依於一眼根。耳、鼻、舌、身等亦然。
(2)所緣同:心所與心王俱緣一境,曰所緣同。
(3)行相相似:心王心所各自有其固有的性能,但以「相似」故,如眼識心王心所同緣青色時,王、所的相分即各別變作青色之相分。
(4)時同:王、所俱時而生,無有先後。
(5)事同:事字在此處作為「體」來解釋,於一聚相應心王心所中,如心王自體是一,心所必定亦各各是一。如眼識一聚相應的心王心所,眼識心王是一,則觸、作意等心所其體亦各各是一,例同心王。事實上,亦絕無一法,於一時中有二體並轉者。
三、繫屬於心:以心王為主,心所繫屬之,心王有自在力,為心所之所依。
語云,法不孤起。如一識生起,相應心所隨之俱起,主伴重重。以心所繫屬於心王,故稱心所有法。在百法中,心所有法共有五十一個,又分為六類,即遍行心所五,別境心所五,善心所十一,煩惱心所六,隨煩惱心所二十,不定心所四,如下列所示:
一、遍行心所五:觸、作意、受、想、思。
二、別境心所五:欲、勝解、念、定、慧。
三、善心所十一: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
四、煩惱心所六:貪、瞋、癡、慢、疑、惡見。
五、隨煩惱心所二十:忿、恨、覆、惱、嫉、慳、誑、諂、害、憍、無慚、無愧、昏沉、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
六、不定心所四:悔、眠、尋、伺。
【2】遍行心所
遍行心所,是六位心所的第一位,為觸、作意、受、想、思五心所。但受心所與想心所已立為受蘊想蘊,故此處僅有觸、作意、思三心所。
遍行的意義,遍乃周遍,所謂無處不至;行是心行,即能緣之心,遊履於所緣之境。
合而言之,就是周遍起行的意思。心若生時,此五心所相應俱起。它通於一切識——八識心王;一切性——善、惡、無記;一切時——過去、未來、現在;一切地——三界九地,故有遍行之名。《廣論》曰:
「是諸心法,五是遍行,此遍一切善不善無記心、故名遍行。」
茲分釋如下:
一、觸心所:觸是根、境、識三者的接觸,故又稱「三和」。《廣論》曰:
「云何觸,謂三和合,分別為性。三和,謂眼色識,如是等,此諸和合心法生故名為觸,與受所依為業。」
《成唯識論》三曰:「觸謂三和,分別變異,令心、心所觸境為性,受、想、思等所依為業。謂根、境、識,更相隨順,故名三和。」論文的意思是:根、境交涉,識必俱起,根為識之所依,境為識之所取,三者和合,可以使心、心所同緣一境,並由此產生受、想、思的心理活動。
二、作意心所:作意即是注意,《廣論》曰:
「云何作意,謂令心發悟為性,令心心法現前警動,是憶念義,任持攀緣為業。」
《成唯識論》曰:「作意,為能警心為性,於所緣境引心為業,謂此警覺,應起心種,引令趣境,故名作意。」故作意的作用就是使心生起警覺,令緣其境,這就是生心動念之始。警心有二義,一者令心未起而起;二者心已生起時,令引趣境。
三、思心所:思是造作,《廣論》曰:
「云何思,謂於功德過失,及以俱非,令心造作意業為性。此性若有,識攀緣用,即現在前,猶如磁石吸鐵令動,能推善不善無記心為業。」
《成唯識論》曰:「謂令心造作為性,於善品等役心為業。」故思的自性,只是造作,以其造作的力用與心相應,使心於種種善惡境,作出種種善惡的業用,這即是身、口、意三業中的的意業。心識之生,由作意而至於思,則善惡之念已經形成,而決不能中止了。由此而至於別境,就是必作之心了。
【3】別境心所
別境心所,是六位心所的第二位,計有五種,謂欲、勝解、念、定、慧。
別境者,以此五心所所緣之境,各別不同,非如遍行同緣一境。欲所緣者為所樂境,勝解所緣者為決定境,念所緣者為曾所習境,定所緣者為所觀境,慧則於四境揀擇為性。
在遍行心所生起時,雖然生起善惡之念,但念而未作,若肯當下止息,則業行自消。及至別境,乃必作之心,善惡皆然。此五心所,具一切性——善惡無記;一切地——三界九地,而不緣一切境,亦非相續。非心有即有,故無一切時;非與一切心相應,故無一切俱。
一、欲心所:欲是希望,《廣論》曰:
「云何欲,謂於可愛樂事,希望為性。愛樂事者,所謂可愛見聞等事,是願樂希求之義,能與精進所依為業。」
《識論》曰:「於所緣境,希望為性,勤依為業。」故欲的自性就是希望,於所愛境希望必合,於所惡境希望必離。「勤依為業」者,因為希望,方勤劬精進,故欲為勤之所依,能為勤所依,即是其業用。唯所謂精進,係指對善欲而言,若不善欲,就不是精進了。
二、勝解心所:勝者殊勝,解者見解,即是殊勝的見解。《廣論》曰:
「云何勝解,謂於決定境,如所了知印可為性。決定境者,謂於五蘊等,如日親(即世親)說,色如聚沫,受如水泡,想如陽炎,行如芭蕉,識如幻事,如是決定,或如諸法所住自相,謂即如是而生決定。言決定者,即印持義,餘無引轉為業,此增勝故,餘所不能引。」
《識論》曰:「於決定境,印持為性,不可引轉為業。」所謂決定境,即於所緣實境、或義理境,無所猶豫。如緣青色,計此為青,不疑為紅為藍;如受某種學說影響,對其義理承受無疑,均名決定境。心識於緣慮決定境時,有審決印持的作用,此即勝解的自性。既經審決印可,即不可引轉,即其業用。於猶豫境,則不起勝解。
三、念心所:念是記憶,於所經歷過的事物記憶不忘,就稱為念。《廣論》曰:
「云何念?謂於慣習事心不忘失,明記為性,慣習事者,謂曾習行,與不散亂所依為業。」
《識論》曰:「於曾習境,令心明記,不忘為性,定依為業。」凡是感官接觸過的境界,或思維過的義理,都是曾習境,於曾習境的記憶作用,就是念的自性:定依為業者,由憶念曾習正理,念茲在茲,而生正定,即是其業用。但於未曾經歷的境,則不起憶念。
四、定心所:定的梵語三摩地,譯曰正定,《廣論》曰:
「云何三摩地,謂於所觀事心一境性,所觀事者,謂五蘊等,及無常苦空無我等,心一境者,是專注義,與智所依為業,由心定故,如實了知。」
《識論》曰:「於所觀境,令心專注,不散為性,智依為業。」令心專注是心力恆時凝聚,不隨所緣流散,故心力專注是其自性,由心定之故,明智即生,此即其業用。散亂之心,不能生定,亦無所依之智。
五、慧心所:慧即智慧,是明白揀擇,《廣論》曰:
「云何為慧,謂即於彼擇法為性,或如理所引,或不如理所引,或俱非所引。即祈彼者,謂所觀事。擇法者,謂於諸法自相共相,由慧簡擇,得決定故。如理所引者,謂佛弟子。不如理所引者,謂諸外道。俱非所引者,謂餘眾生。斷疑為業,慧能簡擇,於諸法中,得決定故。」
《識論》曰:「於所觀境,簡擇為性,斷疑為業。」簡擇是比量智,於一切所知境界,簡擇其得失,而推度決定,故簡擇即慧之自性,由揀擇而除掉疑惑,即是慧的業用。在愚昧心中,疑惑心中,則不能起慧。再者,邪見之流,以其癡增上故,不能簡擇,亦不起慧。
心如工畫師 能畫諸世間 五蘊悉從生 無法而不造

0

主題

352

帖子

1609

積分

金牌會員

Rank: 6Rank: 6

積分
1609
發表於 2023-12-20 09:17:15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我想看,但太長了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機版|小黑屋|Xocat

GMT+8, 2024-4-20 05:56 , Processed in 0.038656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本網站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本討論區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